独立编辑简报 · Independent Editorial Brief
CRS Brief 共同申报准则 · 跨境资产合规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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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CRS如何对待加密资产交易所与托管机构


2025年CRS如何对待加密资产交易所与托管机构

深入分析共同申报标准(CRS)在2025年如何适用于加密资产交易所与托管机构,涵盖香港CARF整合、尽职调查义务、需申报交易以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面临的合规挑战。


过去十二个月间,全球数字资产监管格局发生了剧变。根据经合组织 2025年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实施进展报告,已有超过60个司法管辖区承诺将加密资产报告整合至其现有的共同申报标准基础设施中。香港税务局在其 2026年3月咨询文件 中确认,首个CARF报告周期将于2027年1月1日启动,涵盖2026日历年。对于在多个司法管辖区运营的 加密交易所托管机构 而言,理解CRS如今如何对待这些实体已不再是可选项——而是根本性的合规要务。

业界面临的核心问题直截了当:一个最初为传统金融账户设计的框架如何适用于去中心化、假名化的资产?答案在于CRS定义的有意扩展、CARF作为补充标准的引入,以及 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 被期待以与传统银行同等严谨度进行报告。本文审视2025年加密资产交易所与托管机构面临的具体义务,特别关注香港的实施时间表以及此类快速演变资产类别中尽职调查的实际挑战。

经合组织将CRS扩展至加密资产

共同申报标准 最初并非为数字资产设计。当经合组织于2014年首次发布该标准时,比特币仍属小众实验,“加密资产交易所”一词在政策圈几乎无人提及。然而到2023年,加密资产全球市值已超过1.2万亿美元,迫使各方进行根本性反思。经合组织于2022年8月批准了 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并于 2025年1月 附带实施指引进行了更新。

CARF并未取代CRS。它作为一个整合性扩展,将相同的信息自动交换原则应用于新类别的资产和中介机构。关键的结构性变化在于 报告金融机构 的重新定义,现已明确将 加密资产交易所托管机构、经纪商以及某些钱包服务提供商纳入其中。根据2025年整合指引,任何促成 加密资产与法定货币之间兑换交易、不同加密资产之间兑换交易,或促成 合计价值超过50,000美元的可报告零售支付交易 的实体,现在均属于范围之内。

对于加密托管机构,门槛甚至更低。任何代表用户持有 托管加密资产(定义为对资产的私钥或同等控制方式)的实体,必须采用CRS式的尽职调查程序以识别账户持有人和应报告人。2025年指引澄清,这包括 中心化托管机构多重签名钱包提供商(若提供商保留其中一把密钥),以及 质押即服务平台(若提供商对基础资产行使控制权)。缺乏中央控制实体的去中心化协议仍不在此范围,但经合组织正在积极研究这一边界。

香港CARF:实施时间表与监管框架

香港已定位为CARF采纳的先行者。2025年9月刊登宪报的 《2025年税务(修订)(加密资产报告框架)条例》 正式将CARF纳入《税务条例》下现有的CRS制度。这一立法举措反映了香港更广泛的战略:在保持其作为竞争性 数字资产枢纽 地位的同时,与国际税收透明标准接轨。

实施时间表相当紧迫。报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 必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首轮尽职调查,覆盖自2026年1月1日起的期间。首个向税务局提交报告的截止日期为2027年5月31日,而与伙伴司法管辖区之间的首次自动信息交换定于2027年9月。香港已确认,将根据 《关于加密资产信息自动交换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 与所有签署该协议的司法管辖区交换CARF信息。截至2026年4月,该协议已有48个签署方。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已发布联合指引,阐明CARF义务与现有牌照要求如何相互衔接。根据证监会制度获得发牌的 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自动归类为报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涉及加密资产的未持牌但受监管的 托管机构金钱服务经营者 必须自行评估其CARF状态,若属申报范围,须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税务局注册。未能注册将面临最高 50,000港元 罚款,另加 每日500港元 的持续违规罚款。

加密交易所CRS:分类与申报义务

对于 加密交易所,2025年最关键的疑问在于它们被归类为CRS下的 报告金融机构、CARF下的 报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还是两者兼具。答案取决于所提供的具体服务以及各司法管辖区对扩展定义的解释。

提供 法币与加密资产交易 并维护用户 托管钱包 的加密交易所,几乎肯定属于双重报告实体。在CRS下,该交易所是 存款机构,因为其日常业务中接受法币存款。在CARF下,它又是 报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因其促成兑换交易并持有托管加密资产。结果是,交易所必须对同一用户群应用两套相互重叠但有所区别的尽职调查框架。

CARF下加密交易所的 尽职调查要求 紧密模仿CRS,但针对加密背景进行了调整。交易所必须在用户注册时收集 自我证明,以确认其税务居民身份及税务识别号。对于个人用户,交易所须审查包括 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明住址证明自我证明表格 在内的文件。对于实体用户,交易所须识别其 控制人 及其税务居民身份,应用与传统CRS相同的 25%所有权门槛

报告本身涵盖三类交易。首先,加密资产与法定货币之间的 兑换交易 须按每个用户每年汇总申报。其次,不同服务提供商账户之间的 加密资产转移,若合计价值超过 50,000美元,须申报。第三,使用加密资产购买商品或服务的 零售支付交易,若合计价值超过 50,000美元 且服务提供商代表商户处理付款,亦须申报。

加密托管机构CRS义务:尽职调查与账户识别

加密托管机构 在扩展后的CRS和CARF框架下面临独特的挑战。与可以将尽职调查锚定在法币入金和出金环节的交易所不同,纯粹的托管机构可能从未接触法币。2025年经合组织指引通过要求托管机构将 托管关系本身 视为触发申报义务的事件(无论是否涉及法定货币)来填补这一空白。

加密托管机构 被定义为任何持有 托管加密资产 的实体——即能够代表用户控制、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加密资产。这一定义涵盖 中心化托管机构(如机构级托管平台)、美国州法律下的 合格托管人,以及汇集客户资产的 大宗经纪平台。它还涵盖持有质押资产私钥的 质押服务提供商,即使该资产在技术上锁定在智能合约内。

托管机构的尽职调查流程模仿了针对 托管账户 的CRS做法。托管机构须识别 账户持有人(有权访问托管资产的个人或实体),并确定该人是否为伙伴司法管辖区的 应报告人。对于截至 2026年1月1日 的已有账户,若合计价值低于 250,000美元,托管机构可运用 居住地址测试,依赖存档地址来确定税务居民身份。对于超过此门槛或地址测试不确定的账户,托管机构必须获取 自我证明 或进行 电子记录检索 以寻找外国税务居民身份的迹象。

一个特别复杂的领域是 非托管钱包集成。若托管机构提供服务时用户保留私钥,但托管机构通过其持有一把密钥的 多重签名安排 促进交易,经合组织指引表明这可能仍构成托管关系。决定性因素在于托管机构能否 单方面阻止 用户进行交易。若能,托管机构很可能拥有足够控制权从而触发申报义务。

数字资产CRS报告:需申报交易与数据点

结合CRS与CARF框架下的 数字资产报告 范围远超简单的账户余额。申报实体必须捕获并报告精细的交易级数据,这对原本并非为税务报告目的而设计的平台构成了重大运营挑战。

在CARF下,每个 应报告用户 的应报告数据点包括:用户全名、地址、税务居民所在管辖区、税务识别号 及出生日期;报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 的全名及识别号;对于每种应报告交易类型,日历年内转移或兑换的 公允价值总额单位总数。对于 兑换交易,申报实体还须指定交易类型(加密资产对法币、加密资产对加密资产、或加密资产对零售支付),以及以申报管辖区法币计价的 公允价值

估值方法 是关键运营关注点。2025年经合组织指引要求申报实体在整个报告期间使用 一致的估值方法,优先采用来自可靠交易所或数据聚合商的 交易时市场价格。对于缺乏现成市场价格的加密资产(如某些治理代币或流动性差的非同质化代币),申报实体可使用 购置成本账面价值,前提是向税务机关说明。

对于不执行兑换交易的 加密托管机构,申报义务范围较窄但仍很重要。它们须报告日历年末所持托管资产的 公允价值总额,以及年内进出托管账户的 转移总额。这些数据使税务机关能够与交易所报告进行交叉核对,并识别用户申报中的潜在差异。

虚拟资产CRS:跨境协调与合规挑战

虚拟资产 交易的国际性质带来了独特合规挑战,使CARF与传统CRS区别开来。在香港的用户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交易所上进行交易,服务器位于新加坡,银行关系设在瑞士,这一情形在多司法管辖区触发申报义务。2025年经合组织协调指引 试图通过一套申报规则层级来解决,但仍有显著缺口。

首要规则是 报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居民管辖区 优先。若加密交易所的税务居民地为香港,则向香港税务局报告,然后根据适用的 主管当局协议 与用户的税务居民所在管辖区交换信息。然而,若交易所在另一管辖区设有参与相关交易的 常设机构,该管辖区也可能主张申报权利。2025年指引提供了一条 打破平局规则:用户关系主要管理的管辖区优先。

对于 去中心化平台DeFi协议,合规情况甚至更加模糊。经合组织已明确表示,真正去中心化且无中央控制实体的协议不属于报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然而,2025年指引引入了 视为报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 的概念,即对协议行使足够影响力或控制权从而被视为运营者的实体。考量因素包括:升级智能合约的能力、对治理代币的控制权、以及从协议活动中收取的费用。这是一个不断演变的领域,经合组织已承诺在 2026年12月 前发布进一步指引。

加密交易所托管机构 的实际合规负担相当沉重。平台必须实施 实时交易监控 以识别应报告事件,将 税务居民身份验证 集成到注册流程中,并保留 可审计记录 至少六年。对于多司法管辖区平台,行业顾问估计建设中型交易所的基础设施成本为 200万至500万美元,年度持续合规成本为 50万至100万美元

为2026年报告周期做准备:交易所与托管机构的实际步骤

鉴于首个CARF报告周期涵盖 2026日历年,加密资产交易所与托管机构实现合规准备的时间有限。香港税务局 2026年3月通函 概述了其他司法管辖区可能遵循的分阶段方法,延迟准备的平台将面临重大罚款与声誉损失。

第一优先是 实体分类。每个涉及加密资产的平台必须确定其属于CRS下的 报告金融机构、CARF下的 报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还是两者皆是。这需要对所提供服务、对用户资产的控制程度以及平台运营所在每个国家的管辖区规则进行详细分析。平台应彻底记录此分析,因为税务机关将期望看到任何认定实体不在范围内的合理依据。

第二优先是 尽职调查整合。平台必须更新其 认识你的客户 流程,以捕获CRS和CARF报告所需的额外数据点,包括所有税务居民管辖区的 税务识别号。对于已有用户,平台必须进行 已有账户审查,以识别外国税务居民身份的迹象,并在必要时获取自我证明。居住地址测试 为较低价值账户提供了简化选项,但平台必须确保其地址数据是最新且经过验证的。

第三优先是 交易监控与报告基础设施。平台必须能够实时识别并汇总应报告交易,应用一致的估值方法,并以当地税务机关指定的格式生成报告。对于香港平台,这意味着 税务局CARF XML模式,该模式于 2026年1月 定稿并与经合组织标准模式保持一致。平台应聘请外部审计师在 2027年5月31日 首个申报截止日期前验证其报告系统。

最后,平台必须投资于 员工培训与治理。CARF合规并非一次性项目,而是持续的义务,需要专职人员、定期更新政策与程序以及董事会层面的监督。金管局和证监会已表示,将把CARF合规情况纳入日常监管检查的一部分,无法证明拥有稳健治理框架的平台可能面临执法行动。

常见问题

2025年根据CARF报告加密资产交易的阈值是多少?

根据 2025年经合组织CARF指引,对于 兑换交易(加密资产对法币和加密资产对加密资产),不存在最低阈值——所有此类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须申报。对于使用加密资产购买商品或服务的 零售支付交易,申报阈值为每个用户每个日历年内合计价值 50,000美元。对于不同服务提供商之间账户的 加密资产转移,适用相同的 50,000美元 合计阈值。预计经合组织将在 2027年 首个完整报告周期后审查这些阈值。

香港CARF申报义务何时正式生效?

香港CARF申报义务自 2026日历年 开始。报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须自 2026年1月1日 起对新账户完成尽职调查,对已有账户则须在 2026年6月30日 前完成。首份报告须于 2027年5月31日 前向税务局提交,覆盖整个2026年度。香港与伙伴管辖区之间的首次CARF数据自动交换计划于 2027年9月 进行,截至2026年4月覆盖48个MCAA-CA签署方。

去中心化交易所是否受CRS和CARF报告要求约束?

截至 2025年,真正去中心化且无中央控制实体的交易所不被归类为CARF下的报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然而,经合组织 2025年指引 对于行使足够影响力或控制权的实体引入了 视为报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 的概念。考量因素包括升级智能合约的能力、对治理代币的控制权以及收取协议费用。经合组织已承诺在 2026年12月 前发布关于DeFi分类的进一步指引,这仍是监管解释中快速演变的领域。

香港对CARF不合规行为的罚款是什么?

根据香港 《2025年税务(修订)(加密资产报告框架)条例》,若未能在 2026年3月31日 截止日期前注册为报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罚款为 50,000港元,另加每日 500港元 持续违规罚款。若未能在 2027年5月31日 前提交CARF申报表,罚款为 10,000港元,另加每日 200港元。明知或罔顾后果地在CARF申报表中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